随着人类开始变得文明起来,人们就不再满足于纯粹的禁忌,而代之以神的命令和禁令。十诫的开篇就是:“上帝讲了这些话和说过。”各种法典贯穿的也都是上帝之言。上帝所禁之事就是罪恶的,违背将受到惩罚;即便是不被惩罚也仍旧是罪恶的。因此道德的本质就变成了服从。最根本的服从是服从上帝的意志,但也有许多派生的形式,它们把自己的约束力归因于:社会的不平等一直是上帝设置的。臣民必须服从君主,奴隶必须服从主人,妻子必须服从丈夫,孩子必须服从父母。君主只应服从上帝,但如果他做不到这一点,他或他的人民就要受到惩罚。大卫在进行人口普查时,不喜欢统计学的上帝就降下了一场瘟疫,使成千上万的犹太儿童在瘟疫中丧生。[4]这表明了君主的德性对每一个人来说是何等的重要。牧师的威力一部分取决于他们能在某种程度上阻止君主的罪恶,无论如何也能够阻止君主欺骗神灵一类的更大的罪恶。
服从作为伦理学的基本戒律在一个稳定的社会里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在这一社会里,没有人对已确立的宗教及政府是否可以容忍表示怀疑。但在许多时代并不具备这些条件。在各种预言书看来,当君主成了偶像的崇拜者时,他们就会倒台;在早期教会看来,当统治者是异教徒或阿拉伯人时,他们也会失去统治。当新教徒认为对天主教徒的君主,抑或天主教徒认为对新教徒的君主并没有尽忠的义务时,他们在大规模的宗教改革中就会失败。但新教徒面对着比天主教徒还大的困难,因为天主教徒仍然有教会,它们的伦理学说是确实可靠的,而新教徒在受到政府压制的国家里,道德戒律却没有官方的来源。当然,他们还有《圣经》,但在一些问题上,《圣经》保持了缄默,而在其他问题上,它却发出了几种不同的声音。放高利贷是合法的吗?这在《圣经》中是找不到答案的。无子女的寡妇应当同亡夫的弟弟结婚吗?《利未记》认为不行,但《申命记》则认为可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