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正想说不用,就看见朴甜抓着他外套,恋恋不舍的样子,那神情藏都不会藏。
秦风涌到嘴边的话就换成了,“嗯。”
朴甜顿时更开心了,干脆美滋滋的穿上了他的外套。
秦风的外套在她身上有些过于大了,直接都盖住了屁股,穿上有些不伦不类,但她偏偏爱不释手,尤其是外套上面还带着秦风的味道,混杂着淡淡的烟味,十分好闻。
秦风看着她这幅样子,在心里低低的叹了一口气。
他对朴甜……要说喜欢,是没有的,但他却有几分在意了。
她太像个孩子了,情绪尚不能控制得喜怒不于色,所有的反应都率真的可爱。
这样的人,家世良好,容貌出色,性格率真,合该生活在阳光下,被所有人宠着捧着,而不是追逐着他。
他从初始,就生长在黑暗中,连心都黑透了,他的手上沾满鲜血,碰不得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