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巧妙地把握声调、语速,增强表达的力度。语言是一门艺术,而传递语言的声调技巧更是一门高超的艺术,它将语言音响化、艺术化,运用得好可以避免平铺直叙的枯燥与沉闷,可以语惊四座,吸引听众的注意,操纵听众的情绪,浸彻听众的心灵,创造出艺术的韵致。事实上,内容展开的效果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声调、节奏的选择和运作是否得当。口齿清晰,声音宏亮圆润,富于变化才是法庭论辩的语言的特色。比如,对于需要强调的内容,诸如题目、主要观点、关键事实、重要分歧等,就应采用放慢语速、提高声调、加重语气、延长停顿等技巧,实行“强刺激”。所谓得当,就是根据自己要表达的思想感情的需要,把握声调的技巧,做到抑扬有致,强弱有节,高低得法,疏密适度,以把内容表现得更加精确深刻,淋漓尽致,给人留下难忘的印象。
第三,适当地控制音量。音量即声音的高低。法庭论辩是面对较多听众,在较广阔的空间进行的,因此,基本音量不宜过低,应以大部分听众能听清为宜。在论辩过程中,音量大小应随着论辩的内容、感情而不断变化、调节。音量要随思想、感情的程度和色彩而变化,而这种变化是为了加强表达效果。对音量的调节,应避免大则声嘶力竭,小则蚊嗡无声,也不可过于突兀,而应适当、自然、流畅。法庭论辩语言应掌握沉稳的音量分寸,在沉稳中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