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今天凌晨4点钟,您在做什么?”
“凌晨4点?当然是在家休息了。”
“您家里制药厂很近,爆炸时,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见。”
“哦,听见了,很大的一声。当时我正在给我养的昙花拍照。”说着,马丁拿出了照片。
警长仔细一看,确实是一张昙花的照片,而且照片上标记的日期和时间确实是4点多。
“昙花开一次很不容易,这两天它的花骨朵越来越大,我这两天天天晚上起来看一遍,今天凌晨四点左右,昙花真的开了,我很兴奋,于是赶紧拿照相机把它盛开的重要过程给拍了下来,你看这张,这是花谢时的样子。”
警长看了看那张照片,上面标记的时间是4点45分。显然,马丁有不在场证据。警长临走前,看了看那盆窗台上的昙花,这一看不要紧,他竟然看出了端倪。之后他在马丁家足足待了2个小时,最后,他和警员一起逮捕了马丁,因为他就引燃炸药的罪犯。
案件侦破
既然马丁肯主动提供照片,那么他一定是有足够的把握,而那组照片上的拍摄时间也证明了在凌晨4点至4点45分之间,马丁确实在家拍照,所以,马丁有不在场证据。但是这个不在场证据是否充足,是否真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