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孩子的反应很有意思。有的孩子受了冤枉他不解释。班里有人东西丢了,老师就现场“破案”:“我们现在看一下是谁拿走了。”结果,有的孩子头上就冒汗,那不是心虚,而是紧张。这时老师从外在反应就以为找到“嫌疑人”,其实未必。
法律对犯罪嫌疑人实行无罪推定,那么对孩子更要无错推定。我曾经写过一篇报告文学,叫作《邪门大队长的冤屈》。这部作品前面用两句话做了手记:“在每一个调皮大王的背后,都有一段被冤屈的历史。”
有一年的某个下午,北京一个区举行大型活动,邀我出席,我是这个区的校外辅导员。活动在下午2点半开始,有2000人参加,锣鼓喧天、彩旗飘飘,每个孩子都很兴奋。
到了下午3点钟,主持人突然宣布:“全体起立,默哀3分钟,向著名的故事爷爷孙敬修默哀。”因为孙敬修爷爷也是这个区的校外辅导员,他去世了,下午3点钟遗体火化。这个时候,孩子们站起来,低着头,可是没过一会儿,有个小孩“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笑有传染性,于是整个场面混乱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