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官商勾结,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很多小商贩因此破产。郑板桥得知后,便开始严加整治,明令禁止官商勾结,对那些欺行霸市之人进行严惩,维护了小商贩的利益。郑板桥如此“冒犯”富商大贾,得罪了当时的很多权贵,一时间,数不清的流言蜚语、明枪暗箭向郑板桥袭来。
乾隆十七年,山东潍县再次遭遇天灾,郑板桥像前几次一样向上级官员申请赈灾,却遭到打击报复。他一怒之下辞去官职,结束了自己的为官生涯。
虽然郑板桥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令,但他若想要名要利要权都是轻而易举的。然而郑板桥始终洁身自好,不为名利与权势,一心为民,最终获得了百姓的爱戴。
《庄子·秋水》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庄子在濮水钓鱼,楚王使大夫二人来此,请庄子去楚国做官。庄子面临着这样的选择:前面是清波粼粼的濮水以及在水中从容不迫的游鱼,背后则是楚国的官位。
庄子问了两位衣着锦绣的大夫一个似乎毫不相关的问题:楚国水田里的乌龟,它们是愿意到楚王那里,让楚王用精致的竹箱装着它,用丝绸巾饰覆盖着它,珍藏在宗庙里,用死来换取“留骨而贵”呢,还是愿意拖着尾巴在泥水里自由自在地活着呢?
两位大夫听完庄子的问话,回答说:他们肯定宁愿拖着尾巴在泥水中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