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受中外各方瞩目的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开幕。蒋介石在会议开幕词中表示:“我们要在国民大会召开以前,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来消除一切足以妨碍意志统一、影响安宁秩序和延迟复兴建设的因素,以充实我们建国的力量,加速我们建国的进行。政府召集本会议的旨趣,就在于此。”他同时宣布国民政府四项诺言:人民享有各项自由,司法、警察以外之机关不得拘捕、审讯人民;各政党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并可在法律范围内公开活动;各地依法实行由下而上之普选;政治犯除汉奸及确有危害民国之行为者外,分别予以释放。中共代表周恩来、民盟代表张澜(由沈钧儒代读)、青年党代表曾琦、无党派代表邵从恩亦分别致词,表示了开诚布公、和衷共济、互相谅解、共商国是的诚意。
政协讨论的焦点仍在政治民主化问题。至于军队国家化,由于只有国共两党拥有军队,并另有国、共、美三方谈判解决军事问题,其他党派难以插足,在政协并未成为讨论热点。
在如何实现政治民主化方面,各方争论最为激烈的是国大、宪法与改组政府问题。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施宪政,建设民主国家,成为与会各方同意之原则,但国民党坚持1936年选出的国大代表为有效,只同意增加部分党派代表。1936年的国大代表选举由国民党包办,因此如时论所谓,“任何人不能相信,十年前由国民党一党包办的选举能够公平合理。即说政府办理并无私心,可是以十年前所选的代表,来代表十年后的民意,又是谁也不能承认的。”因此,其他各党派几乎一致拒绝承认其有效性,主张重新选举。国民党出于种种现实利益,在这个问题上坚不让步,讨论几成僵局。1月17日,杜月笙致函政协代表、无党派人士钱永铭(钱新之,实际立场倾向国民党),请其“不妨以第三者之立场,有所敷陈”。但钱永铭在22日的复函中称:“协商会议中除政府代表外,几全体主张重选,即无党派会员亦然。”于此可见国民党在这个问题上的孤立。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中共代表周恩来提出,国大旧代表我们当然不能承认他们为合法代表,但如果一切问题都已解决,只剩下这个问题未得解决,就要在许多问题上找政治民主化的出路,以得人民之谅解。也就是说,国民党须在其他问题上(如改组政府、宪法草案等等)作出让步,此一问题才可得到解决。这体现了周恩来的谈判艺术,即以中共承认旧国大代表的形式让步,换取在宪法草案和改组政府方面对于中共的实际利益,并以此作为批评国民党的权利。结果,为了原当选代表的利益,国民党不得不同意在宪法原则、改组政府和中共与民盟国大代表人数可获否决权等问题上作出重要让步,才使各方承认原当选的1200名国大代表为有效。会议通过了《国民大会案》及有关谅解,决定当年5月5日召开国大,制定宪法;宪法颁布后6个月内召开第二届国大,实行宪法;宪法须经国大3/4以上代表的同意才能通过;在原当选代表以外,增加台湾和东北区域代表150名、党派及社会贤达代表700名,党派代表名额分配为国民党220名,中共190名,民主同盟120名,青年党100名,社会贤达70名;各党派应负责使出席国大之该党成员同意政协宪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