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哀公听到这个消息,来不及收拾行李,就连夜跑回了陈国。晋悼公刚开始很生气,后来想想也就释然了。诚如当年韩厥所言,晋国的实力不足以降服楚国,与其因为陈国而被楚国牵着鼻子走,隔三岔五地发动诸侯来抗楚援陈,倒不如顺水推舟,就此解散诸侯联军,放弃对陈国的责任——逃跑的是陈哀公,不是晋悼公,这个责任应该由陈国来承担,因此无损于晋国的威望。
公元前565年春天,即位八年的鲁襄公第三次来到晋国的首都新田,朝觐了晋悼公。这一年,鲁襄公才十三岁,以当时的交通条件,来往奔波于山东与山西之间,还要小心翼翼不能说错一句话,这个国君做得实在是一点也不轻松。他所享受到的待遇,也无非是在晋侯的朝堂之上吃上一顿羊肉,喝上两口醴(lǐ)酒,而且还不是免费的——事实上,吃完这顿并不丰盛的晚餐之后,他还必须恭恭敬敬地坐在晋悼公的下首,“且听朝聘之数”。
所谓朝聘之数,就是诸侯每年贡献给霸主的财物,换一种说法,就是保护费。按照周礼的规定,这笔费用本来应该交给周天子的,可是自从周平王东迁,霸主政治兴起,大伙便与时俱进,将它交给霸主了。从数量上看,这笔费用绝对不是小数,而是一笔沉重的负担,有《左传》的记载为证:四年之前,也就是公元前569年,鲁襄公在仲孙蔑的辅佐之下第二次朝觐晋悼公,向晋悼公提出一个要求——将鲁国附近的鄫国变成鲁国的附庸。晋悼公不答应,仲孙蔑便说:“寡君周围,强敌环伺,但仍然矢志跟随晋国,只要晋国提出要求,我们总是想尽办法满足,不敢有丝毫马虎。这些年来,您的官员总是不时来到鲁国要求出人出钱,全然不顾鲁国面积狭小,产出不丰,无法满足需求。如果您能考虑鲁国的难处,将鄫国交付给鲁国管理,让寡君多少能减轻一些负担,那就感恩不尽了。”言下之意,大鱼吃小鱼固然天经地义,但小鱼也要吃虾米填饱肚子,才能满足大鱼的胃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