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在华银行
近代资本主义各国为便于向中国输出商品和资本而在中国设立的金融机构。从1845年起,外国纷纷在华开设银行。19世纪40年代英国在华开设的银行只有1家,50年代增为4家,60年代初期又增加4家,即汇川银行、利华银行、利生银行和利升银行。它们在1866年上海的一次金融危机中全部倒闭。其后,汇丰银行于1864年8月6日在香港创立,1865年4月3日在上海开设分行。总行设在香港,表明它一开始就把中国作为其榨取利润的对象。60年代在福州、汉口、宁波、汕头设立机构,70年代又在厦门、芝罘(今山东烟台)、九江设立分行,80年代扩展到天津和澳门、海口、打狗(今台湾高雄)等地。到19世纪80年代末,4家著名的英国银行在中国各地设的分支机构计有丽如银行6个,有利银行8个,麦加利银行5个,汇丰银行14个,合计33个。其时中国自办银行尚未出现。90年代各主要帝国主义国家纷纷来华设立银行。德国几个垄断资本集团投资的德华银行设总行于上海;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1893年在上海设立分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在1894年和1899年分别于香港和上海设立分行;沙俄的华俄道胜银行1895年在牛庄设行,1896年在上海设行;美国的花旗银行于1902年在上海设立分行。外国在华银行的业务活动,最初是以中外贸易中的汇兑业务包括买卖远期汇票为主,同时吸收存款,办理放款和发行钞票。1894~1913年的20年间,各国向中国输出资本以借款方式提供的银数为10.92亿两(不包括庚子赔款转作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