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宋元学案》书影
第二十三章 宋代教育制度及其实况
第一节 概论
中国教育制度自唐以来,业已逐渐完备。宋朝的制度多半模仿唐朝,地方学校虽不如唐朝记载的详细,而中央学校则更较发达。中央学校,有国子学及太学,辟雍及广文馆,皆属于大学性质。有律学、算学、书学、画学、医学及武学,皆属于专门学校性质。有小学属于小学性质。此外还有几所特殊学校,如宗学、诸王宫学及内小学三所,统为贵族学校,内兼高初两等教育性质。此外另有四门学一所,特为庶民子弟设立的,属于高等教育。地方学校,州有州学,府有府学,军有军学,监有监学,县有县学,介于中小学性质之间,而界限不甚严明。中央的国子学、太学、辟雍、广文馆、武学、律学及小学,统归国子监管辖,谓之直系学校。地方学校则由各级所设立的地方行政长官管辖,其上则统属于本路的提举学事司。以上各校,设立的先后,教材的内容,试验的情形,及教职员和学生的名额,不仅南北两宋不能一致,即每易一君主或换一派阁员亦屡有变更,我们留待专讲。兹为读者便利起见,列一简略学校系统图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