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至于吧!”那时,我不知道她在北京四周已经找了一圈。
“他是个想干什么,绝对要干成什么的人,毛利语都学会了,全世界一共有多少用这种语言的人啊!他一旦认为必要,就会咚咚咚走下去,不回头。”
“看来,你识货,他的优点和缺点全表现在这上面。”
“所以,他的坚持性,加上我的灵活性,在这个世界上,便是无敌搭档。”
我承认,确实是最佳配合。
“可惜,他不明白我需要他。所以,求你向他剀切地谈一谈,晓以利害,但愿他能听得进去。”
谁让我支持那家伙呢,既然惹下了祸,只好陪着小姐往郊区奔波。秋天,本是北京最好的旅游季节,但我们不是去香山看红叶,而是跑垃圾山,实在不是好差使。
车开出城外,便放开速度,看了一眼指针,一百迈,只听车轮擦地的刷刷声,车体平稳地向西山疾驰而去。我不由得赞美她的开车技术,和她这辆漂亮的车。
她笑着伸出四个手指,向我示意。
“够意思,四十万。”我记得丁丁想买过夏利的,才八九万,后来因为单双日行驶,又转手了,相比之下,真是小巫见大巫了。那我这个无车阶级,就更没法提了。一部长篇小说的稿费,甚至买不来一只汽车轮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