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可以说说由于克鲁普太太对我施以专横,我在她那儿受到的痛苦是可怕的。我对任何人都没像对她那样畏惧得厉害。一切事情我都妥协。如果我稍有犹疑,她那怪病就会发作。那怪病总是潜伏在她身子里,随时会凶猛地袭击她。比方说,在有礼地拉铃六次以上却还不见反响时,我会不耐烦起来,她终于上来了——而这无论如何也是靠不住的——一脸忿忿不平地上来,一进门就倒在门旁一张椅子上,奄奄一息地把手放在她紫花布胸衣上,一副病重的样子,使我不得不用白兰地或别的什么来千方百计把她打发走。又比方说,我反对在下午五点铺床——·至·今我还觉得这种安排让人不自在——只要她的手朝那感到受了伤害的紫花布地方作稍稍移动表示,我就会结结巴巴向她道不是了。一句话,我宁愿在光天化日下做任何事,也不愿冒犯克鲁普太太。她是我生活中的恐怖。
为这次宴会,我还买了张方便餐桌车,我不再雇那手脚利索的年轻人了,我对他有了成见,因为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在斯特兰街遇到了他,见他穿的那背心很像我上次请客时失去的一件。那“小妞”又被雇了来,但限制她只能往里递盘子,然后要退到第一道门的楼梯口;在那里,她那好窥探的习惯就不会被客人觉察,同时她再也没有践踏盘子的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