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前脚刚走,FBI的警车就赶到了。负责此案的警长哈里听完安保人员的描述后,迅速调集了一批警力集中在银行附近的街道搜捕劫匪,而他自己则带着几名干警驱车追赶。当然,他们亦与交警取得了联系。那辆银色奔驰小轿车的行驶轨迹,只要通过卫星导航系统即可查到。当哈里警长跟踪劫匪的车辆即将出城时,他收到了警员里维斯的电话。另一批警员已经在某街道抓捕了劫匪的一名同伙。哈里警长挂掉电话后,便调转车头,不再继续追了。
劫匪一般不都是群体作战吗?为什么哈里警长会如此肯定劫匪一定会分头逃跑?另外,哈里警长为什么追到一半就不追了呢?亲爱的读者,你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吗?
案件侦破
很明显,哈里警长做出的决断是源于他的类比思维。比如说一个容器的大小是有限的,本来已经装得很满的容器,偏要给它硬往里面装进东西,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容器被撑裂,要么是容器里面原有的东西被挤了出去。车也是一样。本来最多可乘坐5人的小轿车,里面已经坐了5名劫匪,要再在里面加进去两名身材不一定高大,却十有八九比较臃肿的银行高层领导,那么,一定就会有劫匪上不去车。所以他们一定会徒步逃走或者就在附近躲藏。基于此,哈里警长立即调集了一批警力,集中在银行附近的街道搜捕。当他手下的警员打电话告知他已经将劫匪的两名同伙成功抓捕,哈里警长就没有必要再继续对其他劫匪进行长途跋涉的追捕了,因为群体作案的一大特点就是,抓住一个,就等于抓住了一群。他们只要在审讯过程中多下点功夫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