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就是现场留下的证据,也证实朱健不可能杀人,那件血衣。
百年后的衣服面料,绝大多数都能隔绝血污,凶手取用死者的外衣,为的就是不让自己的衣服染上血污,朱健的身材比死者健壮得多,他穿死者的衣服无法扣上纽扣,那么仍然不能避免自己的衣服染上死者的血迹,如果他只是负责下药,一个安防人员主动提出煮咖啡,死者怎么可能同意?这件事本身就不符合逻辑。
如果凶手与朱健搭档,大无必要选择在繁花馆这么一个场合,朱健是完全能够取得覃巍信任的人,他有太多的机会得手,比如出国时,完全可以泄露覃巍的行踪,覃巍仇家不少,而且钱多,他之前就差点在国外遭遇绑架,是朱健防护得力才没让罪犯得逞,万一朱健“疏忽”,有的是机会假他人之手杀害覃巍,岂不比在繁花馆动手更加容易逃脱罪责?
如果不是逼不得已,绝对不会使用如此复杂的手法杀人,其实,这个案子看上去复杂,但凶手根本无所遁形,关键是罪证。
卿生提出由她单独询问人证。
因为接下来,她就要运用“诈供”的技巧了,沈嘉木最好不在询问现场,否则明知她这工作助手“违规”还不加以阻止,当事人就可以投诉沈嘉木,就算获得罪证,证据也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