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的滥发,再加上中国大量的粮食及其他物资被充为军用或运往日本,造成了沦陷区物资匮乏、币值猛跌和物价飞涨。如果以1936年时的物价指数为100,到1941年时,华北上涨到450.2,上海上涨到1099.3;到1945年8月时,华北已涨至305170,上海则高达9040247.7.以米价为例,从1941年12月到1945年8月,上海米价由每石238元上涨到150万元,约上涨了6300倍。沦陷区民众苦不堪言。
日本对关内农业的掠夺主要可分为土地掠夺、农产品搜刮和劳力奴役几个方面。日军为建造兵营、据点、仓库、飞机场、军用公路,为挖掘壕沟、架设铁丝网、划定军事禁区,任意侵占农田。仅在晋察冀边区,到1943年时,日军为修建军事设施而征用的良田便达150万亩。8年战争期间,日本还向沦陷区移民数十万,这些移民强占了中国农民的大量土地和房屋。日本在沦陷区建立的农场、垦殖公司也强占了大量良田。如中日实业公司便没收了河北军粮城、茶堤一带的农田5.6万亩,日伪合办的华北垦殖公司圈占了河北沿海一带700万亩土地。战争初期,华北只有少数几家日本人开办的农场,但到1942年时,华北由日本人开办的大小农场便达55家,占地达44512町(约58.7万亩)。这些农场并非使用自由雇佣劳动进行集中统一经营,而仍是分散出租。其地租率远远高于同时期的中国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