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法、理、道是我学习中国绘画逐渐升华的几个阶段。同时,这也是我从事艺术教育的一个理念。在“法”的反复锤炼过程中向更高层次递进。法就是技法,就是笔墨,就是手头上的功夫。由生到熟,再由熟到生,这个“理”就通了。理通了,然后再高一层就是“道”。“道”是什么?不是玄。这对我们绘画的人来讲,我只是借用这样一个概念。“道”是什么?是对技法、理法的活用,是融会贯通,是一种自由的境界,而且这种自由是一种“有我”的境界。这个“有我”就是你自己要追求的东西,就是你自己经过几十年沉积、沉淀下来的东西,不断成熟,不断融合,不断生成一种新的境界,是一个艺术家所独有的东西。
这些是我面对中国画百年变革并通过自己的艺术实践进行的思考,也是对当代中国画教学所面对的一些问题的探讨,有许多问题还需要不断地再实践、再思考,再不断形成新的认识。
构图与气的衍义
魏广君 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所长
今日美术学所讨论的“构图”概念,是当今美术家看待和解释美术现象的一种方式。在今日美术学视域内,我们常常将“构图”这一概念通用于一切绘画,似乎这是通则,而不甚考虑个体文化观念的具体状况。《辞海》对“构图”一词的解释是:“美术创作者为了表现作品的主题思想和美感效果,在一定的空间,安排和处理表现对象的关系和位置,把个别或局部的形象组成艺术的整体。”粗读之似无不妥,但细思则不然。在这个解释中,构图涉及的首要决定要素便是“主题思想和美感效果”。众所周知,不同的文化形态与历史形态乃至意识形态,对于主题思想以及美感的认定都是有差异的,有时甚至是相冲突的,因此构图的方式一定会随之变化。另外,构图讨论的是局部和整体的关系问题,而不同的文化形态中,理解局部和整体关系的观念同样十分不一致,比如心理学中的“弥散说”,重视局部细节弥散的决定效应。“完型说”,则认为整体大于局部之和,从而强调出整体效应。这样看来,《辞海》对“构图”的解释看似周全,实则应用起来十分含糊。要将此“构图”概念作为解释一切绘画的通则,就必须采取一定的取舍认同策略。对于多数人而言,这个策略就是无视主题和思想,完全从客观可见的形式及其组织安排方式上予以考虑。如此,构图就成为一个可操作的、具体的绘画技法,其讨论的难度也大大降低。为了解决诸多画种构图之通适性问题,首先需要将绘画分解至最基本的形式语言层面进行讨论。绘画作为在二维平面空间内塑造形象的艺术,无论是符号性的图绘还是自然主义的再现描绘,根本上都可以拆解为点、线、面、色四种最基本的形式语言。形象的塑造、节奏的生成,以及布局的协调,都离不开基本形式语言。因此,讨论构图,就是讨论基本形式语言的组合关系。意义就是在这些形式语言的组合关系中展现出来。